合阳县交通违法大爆光
和义村 2019-03-05 21:34:08 浏览:33 回复:0 点赞:0
2月27日至3月5日,合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王村中队共查处4起饮酒驾驶,现予以曝光。
1.2019年2月26日21时30分,金某驾驶陕EXXXXX小型轿车在合阳县大有路被王村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7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
2.2019年2月27日23时20分,李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合阳县东合路被王村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6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
3.2019年2月28日21时56分,胡某驾驶陕EXXXXX小型轿车在合阳县大有路被王村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0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
4.2019年3月4日22时10分,魏某驾驶陕EXXXXX小型轿车在合阳县武帝路被王村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7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
对以上4名驾驶人饮酒驾驶违法行为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
合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切实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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